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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我区乡村旅游事业的思路

来源:成都易合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2013-11-12

[摘要] 乡村旅游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近年来更是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西藏在旅游热潮不断高涨的同时大部分区域乡村旅游却处于萌发状态,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大部分闲置,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调查西藏自治区乡村旅游资源赋存状况,在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前提下,提出西藏乡村旅游的发展思路、方向和目标,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来组织空间布局,说明重点突破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途径,以及乡村旅游发展的措施,以期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对西藏乡村旅游快速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西藏自治区  乡村旅游  发展思路

西藏易境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一、引言

乡村旅游是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在旅游业强大的带动作用下能促进农业快速增长、农村环境改善、农民收入提高,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200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提出充分利用“三农”资源发展旅游业,全面拓展农业功能和领域,积极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工作。

西藏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浓郁的民俗文化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热点旅游目的地,吸引了众多游客到此进行观光、探险、摄影、猎奇等旅游活动。但西藏的旅游发展仅停留在少量的自然奇观、人文建筑等“传统景区”方面,大片乡村旅游资源几乎处于未开发状态。也正因为此,在全国乡村旅游百花齐放的形势下,西藏乡村旅游可凭借独有的自然景观、特有的民俗风情凝聚后发优势,通过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将它所富有的特色旅游资源(人文资源、民俗资源、自然资源等)开发和挖掘出来成为西藏旅游独特的民俗旅游重要产品。引导广大农牧民参与旅游,带动全区社会经济、旅游产业迅速发展。

一、西藏乡村旅游资源概况

乡村旅游资源顾名思义是位于乡村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既包括了地文、水域、生物等自然资源,也包括古迹和建筑、休闲求知健身及购物等人文资源。但从其自身的特色和内涵看,乡村旅游资源是能吸引旅游者前往进行旅游活动,为旅游业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的乡村景观客体。

根据乡村旅游资源的属性和特性,将西藏自治区的乡村旅游资源分为农业景观、聚落景观和民俗文化景观三大类,包括12个亚类,14个基本类型。可见,西藏自治区不仅有高品质的自然景观、人文景区,更有丰富多样、特色明显的乡村旅游资源,为发展民俗特色西藏特点的乡村旅游奠定了深厚基础。

                                                                                             表1 西藏乡村旅游资源赋存概况


大类

亚类

基本类型

资源单体

农业景观

田园风光

旱地景观

西藏全区大部分地区

梯田景观

西藏部分区域

森林景观

拉萨市林周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县;日喀则地区吉隆县、聂拉木县、亚东县等;林芝地区各县;昌都地区各县;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加查县;那曲地区嘉黎县、比如县、索县、丁青县

草场景观

草原景观

那曲地区、阿里地区、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等部分县域

草山草坡景观

那曲地区、阿里地区、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等部分县域

聚落景观

集镇景观

商贸型集镇景观

樟木镇、吉隆镇、普兰镇等

行政中心型集镇景观

拉萨市、日喀则市、八一镇、昌都镇、泽当镇、那曲镇、狮泉河镇

交通型集镇景观

318国道、109国道、219国道沿线各乡镇

旅游型集镇景观

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镇、吉隆镇、樟木镇、八一镇、松宗镇、竹瓦根镇、琼结镇、普兰镇等

村落景观

农村

拉萨市、林芝地区、昌都地区、日喀则部分县域

牧村

那曲地区、阿里地区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等部分县域

渔村

拉萨市曲水县俊巴渔村

山村

整个西藏自治区

副业村

尼木县吞巴乡(藏香)、江孜县(卡垫)、察雅县荣周乡(藏刀、银饰、木碗)、仁布县(玉石)、拉孜县孜隆乡(藏刀)等

民俗文化景观

传统民居

——

康巴民居、夏尔巴民居、珞巴民居、门巴民居等

传统服饰

——

安多服饰、普兰服饰、康巴服饰、工布服饰、吉隆服饰等

传统饮食

——

酥油茶、糌粑、风干牛肉等

民间娱乐

——

赛马、摔跤、抱石头、斗牛等

民间文艺

——

锅庄、果谐、弦子、堆谐、尼玛谐钦等

节日庆典

——

藏历新年、雪顿节、林卡节、望果节、燃灯节、沐浴节、萨噶达娃节、赛马节、珠峰文化旅游节、雅鲁藏布大峡谷文化旅游节等

传统礼仪

——

献哈达、磕长头、敬酒茶、馈赠、敬老、敬语和称谓等

宗教信仰

——

藏传佛教、苯教、天主教


二、西藏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西藏乡村旅游起步于80年代初,当时叫家访点,后来又出现了日喀则旦增旅馆、拉孜农家乐旅游接待点、拉萨娘热风情民俗园、拉萨桑木村家庭旅社、定日珠峰登山牦牛服务队、林芝鲁朗马匹、工布服出租、阿里康沙村牦牛出租、向导服务等不同形式、不同运作方式的乡村旅游。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越来越重视乡村旅游的发展。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接待服务意见(试行)》(藏政发[2002]40号)文件,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发展以农牧区旅馆、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度假村为内容的乡村旅游。特别是2006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拨付600万元专款在全区扶持15个乡村旅游示范点,起到了一定的带动和推动作用。虽然发展不均衡,但发展速度伴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加快发展而日益发展壮大。据2009年底统计,全区有星级家庭旅馆255家,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牧民达到10460户41844人,实现旅游接待服务收入25596万元,实现户均收入24470元,人均收入6116元。

伴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西藏乡村旅游产业也不断发展和壮大。目前,西藏各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种形式:

(1)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乡村旅游

以拉萨市、日喀则地区、林芝地区等为主,采取的方式是试点建设和扶贫建设。目前这种形式下,乡村旅游发展状况较好。

拉萨市作为全区旅游集散中心地,通过试点建设,带动周边县乡村旅游发展。“十一五”期间,拉萨市大力开展乡村示范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夺底乡、甲玛乡,娘热乡、俊巴渔村、尼木吞巴乡和堆龙德庆县桑木村等旅游示范点进行环境整治,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等,并扶持一批农牧民家庭旅馆,改善其接待能力,总体效果良好,通过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建设,调动了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的热情,同时也增加了经济收益。

日喀则地区乡村旅游以试点带动为主,集中政府和财政资金,优先打造和发展一批资源优势突出、交通相对便捷的乡村旅游示范点。通过资金扶持的形式,补助了一批农牧民家庭旅馆。通过国家“十一五”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初步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如吉隆县吉隆沟吉普村、白朗县格培村、亚东县康布温泉、樟木夏尔巴民俗村等,通过对农牧民家庭旅馆的扶持,初步形成家庭旅游遴选制度,并有农牧民家庭旅馆64家。

林芝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方式与拉萨市和日喀则地区不同,其开展主要以扶贫工程为主。通过政府各种扶贫机制,鼓励农牧民参与旅游,实现农牧民增收。截止2009年底,林芝地区共有121家牧家乐家庭旅馆,1家农牧民旅游开发公司,6900名旅游直接从业人员。通过政府不断加大农牧民旅游扶持力度,目前林芝县、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鲁郎县等地均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点。

(2)以自发形式参与乡村旅游

以阿里地区为主。阿里地区由于地理区位因素,自然环境因素,政策机制因素等制约,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力量薄弱,发展规模较小,发展形式以自发形式为主,主要以地理区位条件较好,环境条件较好,重点旅游景区附近的,农牧民参与旅游意识较高的地方有少量乡村旅游点,典型代表是普兰县巴嘎乡岗萨村、日土县日土村、扎达县托林居委会等。

(3)两种方式并存的乡村旅游发展

以那曲地区、昌都地区、山南地区为主。目前,该区域内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部分地方还保留自发形式的乡村旅游点。这些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主要依托国道沿线重要的旅游景区景点。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对乡村旅游的重视程度加大,已进行了一些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建设。如那曲地区古路镇卓玛圣谷乡、嘉黎县阿扎镇、罗玛镇夯措湖等旅游示范点建设;昌都地区八宿县然乌湖农牧民旅游示范点建设;山南地区昌珠镇、朗塞林乡、桑耶镇、加查镇和勒布等乡镇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三、西藏乡村旅游发展思路探析

1、立足西藏“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总体目标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明确提出要把西藏建设成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做大做强做精特色旅游业。立足“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总体目标,乡村旅游作为西藏旅游业的组成部分之一,应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资源特色和优势,向“做大做强做精品”目标出发,在农牧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挖掘上做好文章。

(1)农牧民广泛参与,做大旅游产品

西藏农牧民是西藏乡村旅游的主角。西藏乡村旅游要积极引导农牧民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旅游氛围,做到西藏乡村风貌的全面展现。农牧民通过合理利用乡村资源,打造特色乡村接待、特色乡村餐饮、特色乡村娱乐等,完善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实现乡村旅游的系统化、规模化发展。

(2)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做强乡村旅游

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旅游持续发展的根基,是旅游做强的根本保证。完善西藏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构建,在保证乡村旅游正态发展的同时,也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

(3)特色挖掘,打造乡村旅游精品

西藏的文化、自然风光均为西藏旅游的重要吸引力。乡村作为西藏多种特色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开发西藏乡村旅游时要充分挖掘各地区乡村传统文化的内涵,充分考虑各乡村旅游开发单体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融合,使西藏各地方差异化乡村风貌得到全面的展示,最终形成特色鲜明乡村旅游个体,精品乡村旅游体系。

2、依托自治区“两心两轴三园七区四环线”的旅游发展战略

围绕“世界屋脊,神奇西藏”这一主题,突出“高山、雪域、阳光、藏文化”特色,西藏自治区积极实施“两心两轴三园七区四环线”的发展战略:即着力打造以拉萨为人文旅游中心和以林芝为自然生态中心;重点建设两条纵横区内、联通区外的旅游发展轴带;不断推进雅鲁藏布大峡谷、珠穆朗玛旅游区和纳木措三大国家公园的建设;打造东南西北四条旅游环线;重点打造布达拉宫名胜古城区、雅砻历史文化区、珠穆朗玛极地生态区、雅鲁藏布大峡谷风景区、神山圣湖古格遗迹区、羌塘草原湖泊生态区、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等七大景区。

西藏自治区风景秀丽,民俗风情浓郁,很多旅游资源在世界上极具唯一性和垄断性。但是由于地广人稀,区间旅游产品联系松散,没有形成紧密互动的整体。因此,开展乡村旅游不能照搬内地模式,应当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依托旅游资源分布特点,紧密围绕重要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干线发展与当地旅游资源相结合的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开展牧家乐、休闲林卡、特色餐饮店、民俗表演等旅游服务项目,吸引更多的游客停留参与、体验西藏乡村民俗风情,让游客感受到原真的农牧民生活,增添旅游活动项目,拓展旅游产品结构,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农牧民收入,最终促进旅游地经济增长。

3、以带动和引导农牧民致富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

对于西藏自治区的社会经济现状来说,发展乡村旅游要以促进农牧民致富为根本出发点。通过产业的统筹带动,吸引农牧民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并不断加强宣传和教育、给予多种优惠政策、建立合理、公正的收益分配机制等,提高农牧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受益程度和生活水平,促进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并唤起农牧民对本地生态和传统文化的主人翁意识,从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鼓励企业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农牧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的优惠政策,引导农牧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服务业,促进农牧民就业、带动农牧民致富,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为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四、西藏乡村旅游发展方向和目标

1、发展方向

充分利用西藏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挖掘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在保持乡村自然人文环境原真性的前提下,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等优势资源的有效整合,以突出打造景区依托、旅游城镇建设型、原生态文化乡村型、民族风情依托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现代农村展示型、农村观光开发型、生态环境示范型,红色旅游结合型等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为重点,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农村旅游产品体系,初步架构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标准及规范、较为完善的乡村旅游发展指导体系。

切实加强对农牧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农牧民参与旅游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农牧民的服务素质。做好各级的乡村旅游规划,指导乡村旅游有序、健康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和政府支持,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旅游。要创新组织形式,培育优秀乡村旅游产品,探索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增加收入的新途径,达到一人参与旅游富裕一家、一个旅游点致富一个村、一个旅游区繁荣一个县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旅游迈上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轨道,使更多的农牧民群众走上旅游致富道路,逐步实现人人参与旅游、人人受益旅游。

西藏乡村旅游发展要循序渐进,前期紧密依托旅游交通主干线和核心旅游目的地景区,中期围绕重要景区周边发展资源条件较好的乡村旅游,远期逐渐向外延伸和扩展。

2、发展目标

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把乡村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繁荣和壮大自治区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把乡村旅游业发展成为旅游业新的主要力量;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着实启动乡村旅游消费市场,形成的社会消费热点。最终,把广大乡村建设发展成为区内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客源输入地,并建成统筹城乡的国民旅游消费大市场,推进自治区乡村旅游实现消费大众化、产品特色化、发展产业化、服务规范化、效益多元化发展。

五、西藏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1、构建西藏特色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根据西藏资源的禀赋、性质、发展潜力,将自然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各地特色的民俗文化进行整合,立足于资源特色,以实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为目的,聚焦特点彰显优势,依托文化观光、民俗体验、特色风情体验、田园风光等特色,构建以景区依托型、城镇依托型、交通干线依托型和边界依托型等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1)依托景区开展乡村旅游

依托西藏自治区各级景区,承担服务基地职能,可在远离中心城镇的景区和知名度较高的景区重点开发。该种模式主要面向国内外客源市场,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内外的观光、探险或宗教朝觐旅游者,以提供食宿、向导、驮运等服务为主要功能。

(2)依托城镇开展乡村旅游

依托西藏自治区中心城镇,是城市旅游的拓展,应在游客较为集中的城市郊区重点发展,如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八一镇等地。该种模式主要客源和功能是本地城镇居民的休闲娱乐,兼顾外来客人的观光休闲。

(3)依托交通干线开展乡村旅游

沿青藏、川藏等交通干线,沿唐蕃古道旅游走廊、茶马古道旅游走廊、象雄文化旅游走廊,结合交通现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由于西藏地域广阔,交通线路长,该模式主要为游客提供旅游特色中转服务,同时结合旅游线路特色丰富旅游产品。

(4)依托边界开展乡村旅游

在省界附近、国界附近,结合跨省旅游、跨国旅游、边境旅游发展,提升西藏自治区旅游的对外形象,包括盐井、岗托等小城镇和樟木、吉隆、普兰等边境口岸附近的乡村发展特色边境旅游村。

2、加强主要旅游干线与重要景区(点)周边发展乡村旅游

目前,西藏旅游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部分乡村可进入性条件较差,服务设施不完善。因此,结合《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西藏乡村旅游发展要围绕自治区重点景区、旅游集散城镇以及重要旅游干线,借势发展。

3、保障社会经济增长,实现农牧民增收为落脚点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发展西藏乡村旅游,让更多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服务,实现旅游惠民的政策。

4、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资金扶持、政策优惠等途径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西藏乡村旅游目前还属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薄弱,农牧民服务意识跟不上。短期内,由于农牧民力量薄弱,资金投入有限,西藏乡村旅游的发展依然要依靠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并不断完善政策体制。因此,要做好各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的角度去思考和分析,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六、西藏乡村旅游空间布局

按照旅游资源的共生性和基础设施的高效性利用原则,结合目前西藏旅游发展的现状,依托西藏自治区“两心两轴三园七区四环线”发展战略,将全区乡村旅游业空间结构归纳为以两个中心(拉萨市和八一镇)、五个中心支撑点(那曲镇、日喀则市、泽当镇、昌都镇、狮泉河镇)为支撑体系,以四大旅游环线(自治区东南西北四条旅游环线)、三大旅游走廊(茶马古道、唐蕃古道、象雄古道)为联系纽带,以三大旅游区(大峡谷、珠峰、纳木措)为旅游活动空间的总体结构,形成紧密围绕重点景区、城镇以及重要旅游干线向外延伸、借势发展的空间格局。

七、西藏乡村旅游建设重点突破口

1、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工程

实施“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工程”,建设系列乡村旅游示范区,构建乡村旅游精品体系。积极开发一批完善成熟、文明健康的农村旅游新产品,并逐步培育乡村旅游精品,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需求。各地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方式,加强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开展文化、历史和生态等不同主题的旅游特色村建设。拓展和提升观光型乡村旅游产品的休闲度假功能,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等体验内容,培育乡村旅游精品,满足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需求;挖掘原生态古村落、民族村寨的民族风俗和生产生活特色,加强对文物遗迹和民居、街道等古老建筑的保护,突出文化特色;提升“农家乐、牧家乐”发展水平,突出乡村生活特点,营造乡土文化氛围。

依托区内几大流域,以农牧业生产基地为载体,选择景观效果较佳的区域,强调参与性,发挥农牧业与旅游的叠加效应。重点发展特色农业生态、乡村生态、牧区生态、林业生态、湖区生态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各种地方特色的歌舞、民俗演艺等非物质文化优势,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开发旅游文化精品。主要旅游城市要建立旅游定点演出场所或设立旅游表演中心,形成晚间娱乐的亮点。大型旅游饭店、重点旅游景区都要为游客提供丰富健康,参与性强的娱乐活动。

统筹产品与市场,促进乡村旅游集聚发展。建设环重点旅游城市乡村旅游带、大景区周边乡村旅游集聚区、民族民俗文化村落和历史文化村落旅游集聚区、旅游小城镇、口岸旅游城镇、依托农业产业集聚区发展乡村旅游集聚区等不同类型的集聚区。

2、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通、三建、四改、四保

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部署和推动,促进各级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延伸,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农村沼气、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清洁等支农工程项目要向发展乡村旅游的村镇倾斜,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重点是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旅游区及周边环境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有机食品建设;推进旅游村镇街道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点房屋外表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

通过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使旅游示范区实现“三通、三建、四改、四保”。三通包括通路、通水电、通通讯;三建包括修建旅游接待点、旅游购物点和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购物场所、游客中心等服务设施;四改包括改善旅游厕所、改良沼气、改水和改厨;四保包括保生态、保民俗(物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环境和保质量。

3、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程

配合项目开发帮助制定出具体的人才培训规划,并争取与教育、农业、劳动、民政等部门的人才培养规划对口合作,共同推进和实施。

重点培训四类人才: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和乡村旅游干部, 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乡土旅游实用人才队伍。重心在村镇,关键在带头人。要特别重视对乡镇党政领导发展农村旅游的培训,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工作联系点,提供专业学习、考察交流机会。重点提高从业者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乡土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加强对当地干部和业主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管理、促销等专业知识培训。

通过送教上门、送知识下乡、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要依托现有的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西藏大学旅游学院,抓好乡村旅游服务型人才的岗位培训和岗前培训。

整合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引进先进教育融资及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分担旅游教育培训费用的路子,鼓励、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乡村旅游人才培养,促进乡村旅游与乡土旅游人才开发的协调发展,为乡村旅游的加快发展提供门类全、数量足、质量高、用得上的旅游服务和管理人才,为乡村旅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4、乡村旅游市场开发工程

结合农村旅游产品开发,帮助设计和提升农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开发形象,推动分散的农村旅游产品走向市场。各地要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力度。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要把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内容,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多种手段,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增加乡村旅游专题和时段,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对接。各级旅游部门要指导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策划、组织和包装,把乡村旅游促销纳入旅游促销计划,抓好乡村旅游产品宣传促销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举办民俗节庆活动,提升产品的市场形象;建设乡村旅游信息营销管理网络,积极探索乡村旅游网络预订服务。鼓励旅行社等企业和有条件的各类旅游集散中心,开展专业的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拓宽乡村旅游销售渠道。要加大对农村旅游的公益性宣传,争取在各类主流媒体开辟农村旅游宣传专栏。

发展乡村旅游要大力开发本地游市场,通过依托中心城镇,建设休闲度假林卡、农家乐、牧家乐,吸引周末节假休闲度假客源。

5、乡村旅游服务下乡工程

包括大学生下乡、旅游知识下乡、旅行社下乡、旅游连锁品牌下乡、公共服务下乡工程等。

结合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通过选聘高校旅游专业毕业生到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农村工作,选派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优秀青年干部到旅游村寨挂职,选拔农村优秀青年到旅游院校学习等形式,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

组织编制各种形式的乡村旅游科普读物(图书、多媒体光盘、报纸、杂志等),政府购买或补贴,送知识下乡。在乡村旅游集中的地区,建立乡村旅游培训站和科技辅导站。

鼓励旅行社、旅游酒店等连锁品牌下乡,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下乡,并充分分享现有的下乡工程,建立更加完善便捷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旅行社可和各地的邮政代办点、村委会、居委会和农村团体建立广泛联系,构建服务体系。

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乡村旅游的支持,以及借助国家导游援藏项目,加大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乡村旅游的服务。

6、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以城带乡,推动城镇公共设施向乡村旅游地优先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地优先覆盖。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促成公共职能向农村旅游延伸。加快建设乡村旅游游客中心体系、标识引导和解说体系、散客自助游服务体系、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和安全救援体系。

推进乡村旅游服务进社区、建立便捷的旅游服务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旅游信贷业务,并将业务延伸到重点乡村旅游地区,为散客提供安全、便捷、优惠的金融结算服务体系。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城市窗口向游客提供免费乡村旅游咨询服务,在重点客源地交通站点设立广告牌,在报纸、电视每天发布乡村旅游信息,预报主要乡村旅游点客流、天气、票价情况,加强大众化信息服务,引导相关消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旅游医疗服务。

7、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工程

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民在办好家庭旅馆和提供特色餐饮服务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和培训农民依托当地的特有资源,参与设计、开发和销售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提升传统农业和手工业的附加值,使更多的农民成为制作、生产旅游商品的能工巧匠,并从中得到实惠。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艺”;推动接待、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加强自主品牌深加工农产品和纪念品、工艺品的开发和生产,提升产业化水平,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

扶持农户开展传统手工艺、农副产品加工,给予各方面扶持引导。扶持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对企业在研发、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品牌推广、物流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

8、乡村旅游改革示范工程

结合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改革、两型社会改革、西部大开发等政策制度,选择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点进行改革示范。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首先选择一批乡村旅游资源禀赋高、基础条件好、市场需求旺、资金和人才比较有保障、具有一定开发规模的地区作为试点,联合相关部门,优先开展乡村旅游试点建设,积累经验,总结推广,分批推进。

八、西藏乡村旅游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状况

西藏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海拔高,数千年来基本完好地保存和传承了丰富而又独特的文明,民俗文化几乎遍布西藏的每座城市、村庄。目前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赫然写着:《格萨尔》史诗、藏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也分门别类的记载着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山南门巴戏、藏族邦典、卡垫织造技艺、拉萨甲米水磨坊制作技艺、藏医药、堆谐、拉萨囊玛、定日洛谐等61项西藏非物质文化。另外,西藏有52人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世界文化融合的今天,西藏特有的人类文明正在不同程度地消退和流失,尤其是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现代文明的飞速扩张、城市化等影响因素,使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许多困难。

西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广泛的乡村,乡村是西藏非物质文化的发源地。可以说乡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最为有利的地域。但现在乡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上意识淡薄。要想增加乡村农牧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让乡村农牧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是一个重要的手段。针对这一需要,近年来广泛开展的乡村旅游便是重要实施手段。

2、西藏乡村旅游利用、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文化为产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整理、开发,形成乡村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得到了“复活”。西藏几乎所有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都可以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充当乡村旅游的特色项目。如,藏戏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之一,是西藏农牧民喜闻乐见的一项表演,同时藏戏在游客心中也具有广泛吸引力。在旅游开发中可以以藏戏原生乡村为平台,以藏戏为乡村旅游卖点,以藏戏乡村旅游主题形象,这样乡村旅游就有了特色,旅游吸引力也就大大加强。该举措使藏戏这一非物质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发展,又使乡村旅游有发展动力。

3、西藏乡村旅游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构建“生态博物馆”

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际”的保护工作原则;改变外界刺激的不利因素,并将外来刺激转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发展、保护、传承的有利途径,是西藏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方略。

西藏乡村旅游可以借鉴“生态博物馆”这一发展模式,让当地农牧民始终拥有文化遗产,不断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使乡村旅游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得到解决。

生态博物馆,即一个没有围墙,并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地方。建设乡村“生态博物馆”可以以静态保护、活态保护、综合保护以及生产式保护多种保护模式为依据,从基础层、提高层和发展层3个层次进行旅游产品的开发,逐步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质量的提高。围绕具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和旅游开发,有利于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并促进乡村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九、西藏乡村旅游发展措施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加大投入,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永续利用,持续发展;机制创新,联动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人才为本,科教兴旅。

1、科学发展、规划先行

在《西藏自治区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思路指导下,着力搞好各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加强各级规划之间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衔接性,特别应加强乡村旅游规划与农牧区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布局和发展,做大旅游产业布局规模,提高产品档次效益,强化旅游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建设导向,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理清项目发展思路,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援建省市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构建目标明确、方向清晰、效率提升、管理有序的项目管理体系,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以核心资源为根本,增强区域竞争力。

2、加大投入,试点引路

乡村旅游的开发是对西藏旅游综合体的有益补充,是休闲度假产品链的延伸,主要以乡村民俗体验游、乡村度假游、乡村生态游、乡村观光游等为主体,由于具备后发优势,应当争取成为西藏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和先导示范区。目前,西藏自治区只是在七地(市)选择了15个乡村旅游示范点,投入了600万元启动资金,尚缺乏重点突破。对于现阶段农牧民参与旅游意识还不强烈的,还未尝到旅游产业带来的甜,则需要政府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建设和扶持示范来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

具体来讲,一是要通过深入调研,利用旅游发展资金,对资源优势明显,区位优势突出的乡村重点打造,集中投入、精品建设,有效提高要素投入水平,强化区域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对其他资源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其次需要通过以奖带扶、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服务,进一步增强农牧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三是要开展旅游扶贫下乡活动。对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接待服务、提高服务技能、扩大经营规模、创建农家乐、牧家乐品牌起到扶持和激励作用。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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